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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房介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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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业员岗位管理标准

来源:新特药房药讯     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05-10-27 11:39:00
广州越秀区新特药房
 
文件名称:营业员岗位管理标准
编号:BZ-ZG-9-1
起草人:
审核人:
批准人:
颁发人:
起草日期:20050216
审核日期:20050218
批准日期:20050223
执行日期:20050225
分发人员: 营业员
 
1、目的:为规范企业的销售,保证销售的服务质量和销售药品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。
2、依据: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。
3、适用范围:适用于企业的营业员。
4、责任:企业营业员对本标准负责。
5、工作内容:
5.1 严格遵守企业劳动纪律、规章制度,执行作业规范及标准。
5.2 每日做好当班责任区内的清洁卫生、陈列、整理、定价、调价、养护、退库、效期跟踪等作业。
5.3 保证仪容、仪表符合企业规定,对顾客礼貌招呼,热情微笑服务。
5.4 做好责任区域内的销售,导购。
5.5 掌握并不断提高服务技巧、销售技能,不断熟悉药品知识,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。
5.6 做好药品的防盗和质变工作。
5.7 做好每班的贵重药品和交接班工作。
5.8 负责协助进行门店的气氛营造,装饰物的悬挂等。
5.9 协助搞好门店的设备维护、设施维护。
5.10 担负中药配方的营业员,应具有中药配方和识别常用品种的基本知识
7、执行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。
7.1 执行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。
7.2 营业场所药品养护的结果。
7.3 顾客的服务和质量的投诉。
7.4 销售的服务技巧和销售技能。
8、任职资格:
8.1 高中以上文化,如为初中文化,须具有5年以上药品经营工作经历。
8.3 具一定的医药专业知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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