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
联系站长
加入收藏
药房介绍
首页
|
药房动态
|
综合药讯
|
上市新药
|
药师咨询
|
购药指南
|
药品专题
|
眼科
|
肝病科
|
肿瘤科
|
神经科
|
精神科
|
皮肤性病科
|
风湿免疫科
|
心血管科
|
糖尿病
|
其它科用药
|
用药警示
|
您现在的位置:
新特药物网
>>
药房动态
>>
质量管理
>>
操作程序
药品养护程序
来源:新特药房药讯 发布时间:2005-10-27 10:55:00
广州市
越秀区
新特药房
文件名称:
药品
养护
程序
编号:CX-YH-7-1
起草人:
审核人:
批准人:
颁发人:
起草日期:20050216
审核日期:20050218
批准日期:20050222
执行日期:20050224
分发人员:
养护
员
1、目的:建立
药品
养护
程序,规范
养护
工作,避免造成损失,实现科学
养护
,确保在库
药品
质量稳定。
2、依据:《
药品
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。
3、适用范围:在库和陈列的
药品
的质量
养护
工作。
4、职责:仓储部门的
养护
人员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。
5、内容:
5.1
养护
品种的分类:
5.1.1 重点
养护
品种至少包括:
易变质的
药品
;
储存时间长的
药品
;
近效期的
药品
;
已发现质量问题
药品
的相邻产品批号的
药品
;
首营品种。
5.1.2 一般
养护
品种包括重点
养护
品种之外的其他在库和陈列的品种
5.2
药品
养护
的方法:
5.2.1
药品
养护
人员根据在库
药品
的注册情况,制定
养护
检查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循环质量检查;
5.2.2 每三个月为一个循环周期,在一个循环周期内,在库的
药品
均应进行质量检查;
5.2.3 在质量
养护
检查中,应根据在库
药品
的外观质量变化情况和验收
养护
室的设备条件,抽样到验收
养护
室进行外观质量的检查。
5.3
养护
检查的内容:
5.3.1 检查在库
药品
的外观质量是否发生变化或是否存在异常情况;
5.3.2 检查在库重点
养护
品种的外观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质量标准规定;
5.3.3 检查库房温湿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,以及所有在库
药品
的储存是否符合其质量标准中贮藏项的规定;
5.3.4 检查库房是否满足防尘、防潮、防霉、防污染以及防虫、防鼠、防鸟等要求;
5.3.5 检查
养护
用设备、仪器及计量器具等是否运行良好。
5.4
药品
养护
记录:
5.4.1
养护
检查工作应有记录,包括
养护
检查记录、外观质量检查记录、
养护
仪器的使用记录以及
养护
仪器的检查、维修、保养、计量检定记录。
5.4.2
养护
检查记录的内容包括检查的时间、库房名称、
药品
货位、
药品
通用名称、剂型、规格、产品批号、生产企业、供货单位、
药品
入库时间、生产日期、检查内容、检查结果与处理、检查人员等;
5.4.3 当需要抽取样品到验收
养护
室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时,应建立
药品
外观质量检查记录,其内容与
药品
验收时外观质量检查记录相同;
5.4.4 凡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时,均应同时做好
养护
仪器的使用记录;
5.4.5
养护
仪器在检查、维修、保养及计量检定时,应做好相应记录。
5.5
药品
养护
档案:
5.5.1 在库
药品
均应建立
药品
养护
档案,主要应建立重点
养护
品种的档案;
5.5.2
药品
养护
档案的内容应包括
药品
通用名称、规格、剂型、产品批号、供货单位、生产企业、生产日期、检查时间、检查项目及结果、检查人等。
5.6
养护
检查中质量异常问题的处理:
5.6.1 在库
养护
检查中发现
药品
有质量异常时,应放置“暂停发货”的黄色标志牌于货位上,并填写“
药品
质量复查通知单”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复查处理。
5.7
药品
养护
人员应定期分析、每季度汇总并向质量管理部门上报
药品
养护
检查情况和重点
养护
品种的质量信息。
5.8
药品
养护
人员应每天对库房的货品的摆放,仓储的条件和防火、防潮、防鸟、防霉、防虫、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进行检查,并做好记录。
5.9
药品
养护
人员应每月填报效期
药品
催售表,报质量管理部门。
6066">
养护
人员应定期分析、每季度汇总并向质量管理部门上报
药品
养护
检查情况和重点
养护
品种的质量信息。
5.8
药品
养护
人员应每天对库房的货品的摆放,仓储的条件和防火、防潮、防鸟、防霉、防虫、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进行检查,并做好记录。
5.9
药品
养护
人员应每月填报效期
药品
催售表,报质量管理部门。
【
我要挑错
】【
关闭窗口
】
|
药房介绍
|
设为首页
|
加入收藏
|
联系我们
|
友情链接
|
网站地图
|